{{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111年5月27日資圖數字第1110002280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流程:
(一)請先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向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聯絡欲辦理日期,確認可申請之研習日期後,並於舉辦日30天前,學員個別或單位集體辦妥該館數位借閱證,以利課程中體驗使用各項免費資料庫及電子書。
(二)辦妥該館數位借閱證後,請以函文申請研習課程,並敘明申請單位、課程活動名稱、辦理地點、日期時間、授課方式、參加對象及人數等資訊。
三、請申請單位配合填寫課前課後程問卷,並於課後1個月內提供自行辦理之延伸推廣活動成果回饋予該館(非當日研習成果),以完成後續結案事宜。
四、檢附該館數位資源推廣服務作業要點、該館參訪導覽服務作業要點、111年度數位資源清單、數位借閱證服務暨數位資源使用說明各1份供參。
五、本案活動詳細訊息,請洽詢該館承辦人吳先生,聯絡電話:04-22625100分機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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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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