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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教育部國教署為充實人才庫之人力資源,惠請同仁108年協助踴躍推薦符合條件之新任不適任教師調查或輔導員。
說明:
一、查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調查員或輔導員之條件:
(一)調查員係應依案件性質遴聘專業人員。
(二)輔導員應具有6年以上之教學經驗,且其教學專業曾獲主管機關或全國性教師組織頒發獎項肯定、經專審會認定其領導教師專業發展之成果卓越或其教學有優良表現。
二、請有意擔任或推薦人選之教師同仁,於108年10月25日(五)12時前至本室完成推薦事宜。
三、檢附推薦表及願任同意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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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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