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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專區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1年7月26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1.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3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73858號函辦理。
2.本次修正適度放寬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其中「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
3.檢附教育部函文、衛生福利部函文及公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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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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