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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專區

為因應防疫所需,教育部函請本府協助發放大專校院以下 學校(含國、私立)、幼兒園及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 務中心之教職員工生(須為被衛生單位匡列之密切接觸 者)「快篩試劑」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58099號函辦 理。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 中心)111年4月28日新聞稿宣布「為保全防疫量能,自4月 28日起調整居家隔離公費快篩試劑發放數量,國小(含幼兒 園)至高中學生發放2劑快篩試劑,大學(含)以上學生及 成人發放3劑快篩試劑,提供隔離期間初篩、有症狀或自主 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學生務必於4天自主防疫期滿且 於次日快篩檢測陰性後方可上學。」 三、本縣各公、私立幼兒園如有教職員工生被匡列為密切接觸 者,請派專人親持領用簽收單(附件1)及「密切接觸者名 冊」至指定之領取快篩劑地點及窗口(各幼兒園所在地衛生 所),並配合「領取密切接觸者快篩試劑須知」(附件2)規 定領取。學校於配發快篩試劑時,可將「先行配合居家隔 離宣導通知單」(附件3)一併轉發居隔者參考。 四、現行快篩試劑屬重要防疫物資,請各園務必確實依居家隔 離人數領取,不得溢領或囤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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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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