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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專區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7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32731號函轉衛生福利部同年3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A號函副本辦理。 二、本次防疫措施增加「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請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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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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