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稱指揮中心)111年2月24 日新聞稿辦理。 二、有關指揮中心前揭新聞稿宣布自111年3月7日起調整居家隔 離天數等相關防疫措施,爰修正「確診者為校(園)內人員 時之處置」等部分相關規定,並自111年3月7日起適用。 三、另依交通部觀光局111年1月14日函文所示,該局已於110年 11月2日調整防疫管理措施,並未再就住宿房型及人數加以 規定;爰修正旨揭指引有關戶外教學活動之旅行業承攬防 疫依據。 四、請學校持續依據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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