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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專區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9月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3日臺教綜(五)字第1100121713號函辦理。 二、因應境外移入Delta變異株疫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9月3日起,強化桃園市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請運用各種管道宣導教職員工生落實遵循。 三、檢附教育部來函影本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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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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