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請學校及幼兒園,主動關懷經濟弱勢學生購買口罩情形及身體狀況,並適時提供協助,無力取得口罩學生由導師主動提報。 (二)彙整導師提報學生資料,學校應予協助。 (三)學校經費不足時,可提報縣市政府彙整,函報本部國教署申請補助。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針對經濟有困難(含無健保卡)之學生,遇有緊急突發狀況,無法立即給予協助時,得在緊急需求上,運用本部配發之防疫備用口罩,先行調度因應並列冊,再由縣市政府統籌將領用情形向本部申請配發回補。
{{ $t('FEZ003')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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