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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校內公告

轉知教育部辦理「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相關資訊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行政院113年11月4日院臺教字第1131023182號核定函辦理。

二、本案本部前以115年3月17日臺教授青部字第1150000010C號函函送116年度「圓夢機會開發原則」

  及「合作計畫格式」(諒達)。

三、旨揭計畫為國家級青年人才培育計畫,期能結合相關單位資源及力量,共同合作積極開發青年所需

  及與國家永續發展相符的各類高品質圓夢機會,協助青年勇敢築夢、踏實圓夢,進一步提升國家競

  爭力與外交軟實力。

四、為提供青年多元領域之圓夢機會,檢送旨揭計畫116年「圓夢機會開發原則」、「合作計畫格式」修

  正版(如附件1-2,英文版刻正翻譯中),敬請貴校協助兩梯次辦理洽談,並請依合作計畫格式訂定

  計畫,並協助提供青年圓夢若干名額,說明如下:

  (一)第1梯次:請持續開發適宜的國際組織、機關(構),並與該組織、機關(構)訂定合作計畫,提

    供若干個青年圓夢名額,請於本(115)年7月15日(星期三)前將合作計畫以電子郵件送本部

   (twpathfinders@gmail.com)彙整(免備文),預定於本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開放青年報名,並

    於116年4月起啟程(均需於117年2月29日前返國)。

  (二)第2梯次:請持續開發適宜的國際組織、機關(構),並與該組織、機關(構)訂定合作計畫,提

    供若干個青年圓夢名額,請於本年10月15日(星期四)前將合作計畫以電子郵件送本部

   (twpathfinders@gmail.com)彙整(免備文),預定於116年2月18日至3月18日開放青年報名,並

    於116年7月起啟程(均需於117年2月29日前返國)。

五、本文及附件為內部參考用,請勿公告於網站上供青年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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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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