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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校內公告

轉知文化部辦理「文化部地方創生串聯百大文化基地推廣活動-『百大百藝』影音暨圖文創作徵選活動」相關資訊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文化部114年12月26日文源字第1143035601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鼓勵國小至高中學生運用圖像與視覺語言發揮創意,親身前往各文化基地感受藝術

  美感、人文關懷與「地方創生」的永續共好精神,並發掘地方文化的美好及魅力,特辦理本

  活動。

三、本活動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7日(星期五)止,申請者請以學校為單位,填妥簡章

  所附報名表(如附件),完成核章後逕至活動官網進行線上報名及送件相關作業(網址:

  https://sites.google.com/view/114bdby)。資格及參選內容如下:

  (一)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校學生。

  (二)徵選組別:分為4組,包含國小中低年級(一至三年級)、國小中高年級(四至六年級)、

         國中組及高中組。

  (三)參選內容:以文化部推動之「百大文化基地」為核心主題,參賽者須親自實地走訪至少一

         處文化基地,透過觀察、記錄與創意表現,展現各基地的特色與在地人文風貌。

  (四)參選類別:依創作形式分為「圖文組」與「影音組」,每位(組)參賽者僅能擇1組別報名,

         不得跨組參賽。圖文組每組限1人參賽;影音組則可個人或團隊報名,每組人數

         為1至3人,並得設指導教師1名。

四、如有相關事宜請逕洽本活動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蔡先生(02-77074964)或陳小姐

  (02-77074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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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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