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為使學校更加重視性別平等教育推動,深化性別平等教育 在校園的實踐,教育部於111年7月27日以臺教學(三)字第 1110070729號函頒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並納入 112年「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 日」。
二、本署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為響應「性別平 等教育日」之推廣,製作旨揭資料以提供學校及教師可彈 性運用於課程教學或活動,亦鼓勵各校延伸運用,期待可 多元活用融入教學之效益。
三、旨揭資料電子檔已掛載於「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G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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