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轉知有關疫苗接種假(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申請,請同仁參酌自行運用。
說明:
一、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
二、有關疫苗接種假之申請注意事項:
(一)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均得給予疫苗接種假;惟接種者須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
(二)如因接種後不適而無法工作之天數,超過核給疫苗接種假天數,回歸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其所請之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核)計算。。
(三)因疫苗接種假不予支薪。另除申請疫苗接種假外,亦得依現行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事假、病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三、檢附相關來函及QA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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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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