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徵選資格:
(一)必備條件:
(二)加分條件:
二、榮譽獎項:
(一)榮譽獎盃乙座
(二)榮譽獎狀乙份
(三)獎金3,000元
三、表揚典禮辦理方式:
「榮譽獎」獲獎者經評定後,主辦單位將寄送通知函告知,獲獎者須出席112年7月2日(日)於台中市辦理之身障家庭照顧楷表揚典禮,接受由本會頒發的「榮譽獎」嘉勉。
四、交通補助方案:邀請獲獎者與被照顧者二名出席頒獎典禮,通訊地如與頒獎地同縣市將補助出席費1500元,其他地區補助3000元。
徵選簡章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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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2-23
{{ $t('FEZ004')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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