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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轉知教育部體育署108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1名辦理學校體育相關業務案,請自由參考運用。
說明:
一、請於於108年5月20日前將履歷表以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寄至該署學校體育組江麗玲小姐,電子信箱jecy@mail.sa.gov.tw,電話(02)8771-1995。
二、商借教師資格、期限、服務地點及辦理業務內容,請詳體育署原函。
三、另再附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履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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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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