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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1名,請自由參考運用。
說明:
一、請於108年4月30日(星期二)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3129@mail.k12ea.gov.tw,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二、商借教師資格、期限、服務地點及辦理業務內容,請詳國教署原函。
三、另再附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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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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