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hlm020
{{ $t('FEZ002') }}學務處|
一、比賽分國小中低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青春組、社會組、樂齡組、身心療癒組六組
辦理方式如下: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收件日期自105年5月16日(星期一)起至105年6月30日(星期四)18:00止。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方式,時間訂於105年8月14日(星期日)假新北市政府6樓大禮堂舉行。
二、相關問題請參閱簡章或洽詢該局藝文推廣科(電話:02-89535327)。
{{ $t('FEZ003') }}2016-04-28
{{ $t('FEZ014') }}2016-05-09|
{{ $t('FEZ005')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