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hlm039
{{ $t('FEZ002') }}教務處|
1.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修正名稱為「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國民中學技藝技能
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施要點」,並於103年1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07799B號令修正發布。
2.「教育部主管職學校及高級中學附設職業類科辦理國民中學技藝技能
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施要點」業經103年1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
字第030007799C號令廢止。
3.各該實施要點可至「教育部主管法查詢系統」下載
http://edu.law.moe.gov.tw/
{{ $t('FEZ003') }}20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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