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活動,請同仁踴躍推薦候選人參選。
說明:
一、推薦資格:最近三年內具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且最近五年內未曾獲得教育部特殊優良事蹟表揚者,得為被推薦之對象:
(一)充分發揮教育愛,富有感人之教育事蹟。
(二)盡心盡力為教育服務,並具有犧牲奉獻或端正教育風氣之特殊事蹟。
(三)其他感人之事蹟足為杏壇之表率。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3年2月28日止。
三、承辦單位:國立中興高級中學(54044南投縣中興新村中學路2號)。
四、推薦方式等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洪組長仕諭,電話:049-2332110轉302;或本署秘書室張專員書維,電話:04-37061417。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及推薦表2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