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中秋節及教師節將屆,請同仁遵守「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
說明:
一、為提升政府優質廉能形象,請同仁於佳節期間遵守旨揭規範內有關「受贈財物」與「飲宴應酬」等相關規定。
二、該規定中與本校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原則上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三、另行政院為貫徹建立廉能政府,促使請託關說制度化、透明化及登錄標準化,於101年9月4日訂頒「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1種,自101年9月7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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