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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凡符合退休資格(屆齡及申請)且有意於101或102年之退休教職員,請100年9月23日(五)下班前至人事室辦理登記事宜。
說明:
一、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調查估算101及102年度教職員(含校長、教師及已銓審公務員)退休所需經費。
二、有意願且符合退休資格之同仁,需先填寫申請書(得下載或至本室索取);此為退休金經費之編列,本次無提出而於後臨時提出申請者,恐屆時無經費得以負擔,造成同仁可能無法於所預訂日期退休。
三、又101年與102年應分開且不得重複登記,避免所需經費無法正確估計,爰請同仁應審慎辦理豋記作業。
四、登記時,亦請將申請書一併於
人事室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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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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