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辦理「100年全國公教美展」作品選送,請同仁自行參酌運用。
說明:
一、100年全國公教美展為配合慶祝建國100年,增設漫畫類一項,與國畫、書法、油畫、水彩、攝影等共為六大類。各類選送作品,請依照作品類別及規格規定備妥裱裝,並詳實填寫附表1及附表2,作品規格如與規定不符,將不予收件。
二、教育部所屬機關學校每類作品限選送1件,並請自行視經費狀況酌予補助裱裝費用;參加人員檢據送教育部(人事處)於480元範圍內核實報銷。
三、國立高中職以下學校,請於100年4月6日(三)前將選送作品送達中部辦公室人事科賴靜慧小姐,電話(04)37061173。
四、參加對象:員工及眷屬暨退休人員。
五、檢附美展簡章。
人事室 啟